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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要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发布时间:2006-06-30 18:08     发布人:    阅读次数:

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是全社会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作为先锋战士,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走在全社会的前列。 

  共产党员要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积极宣传者。当前,社会上之所以存在着美丑不分、善恶不辨甚至是非颠倒的现象,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少数人缺乏正确的荣辱观。正确荣辱观的树立不是自发的,需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这种宣传教育不仅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也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党章规定,党员有“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的义务。每个党员必须切实履行好这项义务,积极主动地肩负起向群众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责任。在自身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的基础上,向群众宣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宣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典型。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不断加深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解,增强践行“八荣八耻”道德规范的自觉性,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 

  共产党员要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实践者。党员道德水平的高低、道德修养的好坏,不仅是判断共产党员个体人格优劣的重要标准,从整体上看也是衡量我们党有没有先进性的重要尺度。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广大群众对党员的热切期望,党员的表现对全社会有很强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人民群众对党的期望值很高,希望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和带领大家努力转变社会风气。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必然是具有崇高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先进分子,必须用更高的标准、更自觉的行动,贯彻落实“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不仅要在本职岗位上贯彻党的宗旨、当好人民公仆,而且要在社会生活中严格自律、严格要求,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为群众做出榜样,为党增光添彩,为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贡献力量。
 
  共产党员要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坚定维护者。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确立和转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任何一个先进理念都是在同落后理念的激荡和斗争中确立起来的,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应该看到,贯彻落实“八荣八耻”,必然会遇到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冲击,也会受到当今被一些人推崇的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价值观的影响。对此,每个共产党员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维护社会主义荣辱观,勇于同违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人和事做斗争,匡扶正气,打击歪风,努力形成“知荣者更荣、为耻者更耻”的社会氛围,实现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道德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