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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陈小娅副部长在全国结核病防治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发布时间:2006-06-18 17:43 发布人:

今天,国务院召开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各地实施《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的情况,部署下一阶段的防治工作。下面,我就教育部门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与控制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

    学校是人群高度集中的场所,青少年特别是中小学生又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身体免疫力低,自我保护意识差,容易受到传染病危害。因此,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防疫工作,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将结核病防控工作作为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卫生防疫部门一起切实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要按照吴仪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对青少年学生高度负责和求真务实的态度,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坚持不懈地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学生在校学习、生活营造一个卫生、安全的环境。

    二、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建立有效的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

    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既是国家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卫生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职责,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建立起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努力降低结核病等常见传染病的发病率。

    三、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化管理,狠抓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加强对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相关工作责任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要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并落实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晨检制度、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建立和完善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做到结核病等传染病患者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建立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特别要认真做好新生入校体检和每年的教职员工健康检查工作,要将结核病检查列为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教职员工健康检查的内容,及时发现结核病等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五、大力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传染病预防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安排必要的课时,通过宣传栏、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特别要注意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及时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卫生防疫知识。

    六、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结核病等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范畴,制订管理目标,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对落实卫生防疫措施不力,导致结核病等传染病流行、危害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瞒报、迟报疫情的,要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

    做好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关键在抓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扎实工作,狠抓落实,把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为有效预防控制结核病在学校的流行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