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肺结核患者的发现报告登记及转诊程序
一、 接诊医生
1、 询问所有的就诊者有无肺结核的可疑症状;
2、 对可疑肺结核症状者的检查包括胸部X线透视及胸片检查;
3、 对于被诊断为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应在门诊日志上标注并报告,问清住址、电话(记录2个联系电话);
4、 如无需住院,将患者转诊到疾控中心,转诊前应做好宣教工作(宣教的内容:向患者解释他或她可能患了肺结核,并讲解结核病的相关知识,转诊到疾控中心的原因以及疾控中心的地址、乘车路线等);
5、 如需住院,应将病人转诊至感染科住院部,并与病房医生交接,嘱患者出院后到疾控中心继续治疗。
二、 病房医生
1、 对因急、重症肺结核患者住院的患者,以及因疑似肺结核住院并在住院期间确诊为肺结核的患者,在出院时转诊;
2、 对因非肺结核住院的患者,如果在住院期间同时诊断为“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应予以报告并在出院时转诊;
3、 对于以上在住院期间接受抗结核治疗的患者,医生应在交给患者的转诊单后附上出院小结,并在传报卡的备注栏中注明出院日期,在网络上做订正报告。
三、 放射/检验科
如患者胸部X线检查显示活动性肺结核或痰检结果为阳性:
1、 在检查/检验记录本上进行标注;
2、 通知接诊医生,以防患者在医院内走失。
四、 感染性疾病科或疫情管理室
1、 对接到的结核病传报卡进行审核及网络直报;
2、 核实患者的住院情况;如住院,通知疾控中心;
3、 收到转诊单后,及时报疾控中心;
4、 记录报告、住院、转诊情况;
5、 每天对本院相关科室的肺结核登记、报告和转诊情况进行检查;
6、 定期组织院内相关科室医务人员有关结核病防治工作培训;
7、 每月总结、通报本单位结核病登记、报告及转诊的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