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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迎来初评

发布时间:2014-10-23 22:38     发布人:    阅读次数:

1022日,咸宁市结核病防治院副院长陈腾带领市结核病综合防治工作专家组一行对我市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初评。     

督导组按照《湖北省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考评细则》的25个指标要求从三个方面对我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一是围绕医防结合方面,对市人民医院在病人的诊断、报告、转诊、追踪、治疗和院感控制、痰检实验室质控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检查;二是围绕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领导开发、日常工作中的任务指标逐条进行了核实和资料佐证;三是围绕实验室检测和工作创新方面,通过同实验室工作人员面对面的交流,了解了实验室工作开展情况。  

反馈会上,陈副院长对我市在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中所做的努力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我们在创建工作细节上存在的问题和具体的解决办法。    

最后,中心党总支副书记聂柏河对专家组的莅临指导表示了感谢,并强调:中心下一步将紧紧围绕考评细则,按照专家组的指导意见,把存在的细节问题分工到人,逐条落实,确保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考核验收顺利通过。(方永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