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相关疫苗接种率调查工作的
时间:2012-03-05 13:27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全面了解2006年以来全市适龄儿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及影响因素,并为今后有针对性开展免疫规划工作和调整免疫规划工作策略提供科学依据,决定于2012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相关疫苗接种率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基础免疫: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基础免疫接种情况。 (二)加强免疫: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免疫程序规定应当完成疫苗的加强免疫完成情况。 二、调查时间及对象 (一)调查时间 本次调查要求在2012年3月完成具体调查任务。 (二)调查对象 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所有适龄儿童,含在该地永久居住和连续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流动儿童。出生年、月、日使用公历,农村习惯用农历都应换算成公(阳)历相应的日期。调查对象的出生日期,应以家长主述为准。 三、调查方法 在全市以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抽取5个乡镇(办事处),在每个抽取的乡镇确定2个偏远村和一个街道居委会(城区抽取3个城乡结合部村、社区)开展调查。抽取村的所有适龄儿童都是调查对象,尽量不要漏掉一个儿童;社区、街道居委会每个年龄阶段最少调查10人。抽样确定的调查村、社区不得随意变更。 四、调查内容 (一)适龄儿童建卡率、建证率及卡证填写符合率。 (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合格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 1、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和含麻疹疫苗成分疫苗基础免疫合格接种率,以及上述五种疫苗的全程接种覆盖率(简称“五苗”覆盖率); 2、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 3、含麻疹疫苗成分疫苗2 剂次接种率; 4、流脑疫苗(A群2剂次、A+C 2剂次)、乙脑疫苗基础免疫合格接种率; 5、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乙脑疫苗加强免疫合格接种率; 6、甲肝疫苗接种情况; 7、卡介苗疤痕率。 五、及时接种与合格接种的判断 (一)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是指在新生儿出生后24 小时内接种第1 针乙肝疫苗。 (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合格接种判定标准: 1、有接种证和接种卡者以接种证记录为准;无接种证,有接种卡者以接种卡记录为准;接种证和接种卡两者均无者,判断为未接种。 2、对每名儿童的合格接种判断只能选择接种证或接种卡一种方式。不能一种疫苗以接种证为准,另外一种疫苗以接种卡为准。 3、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标准才判为合格接种: (1)有准确的出生年、月、日和接种年、月、日记录。 (2)免疫起始月龄不提前。 (3)接种针(剂)次间隔不缩短(≥28 天)。 (4)基础免疫在12 月龄内完成(原五苗)。 (5)内容填写齐全,记录清楚,不缺项。 六、其他要求 (一)在调查中发现适龄儿童后,查阅接种证或卡,询问接种史,逐项填写调查登记表,二项均无视为未接种。 (二)如见到家长(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亲属等以及监护人),询问儿童出生日期在该年龄段均应作为正式调查对象,调查资料全部纳入汇总。 (三)若调查对象没有在该地建立信息卡,已进行过免疫接种,要及时建卡,并在信息系统里面进行录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调查对象有接种信息没有录入的,应及时进行补录。 (四)麻疹、麻风、麻腮、麻腮风疫苗接种情况均归类于麻苗。 (五)本次调查包括接种二类疫苗的对象,只要接种证(册)有相应疫苗接种记录都纳入本次调查。 (六)本次调查工作和补种(补证)工作同步进行,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未按免疫程序完成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或没有接种证的),现场发放补种(补证)通知单。 (七)接种率调查结果将报市卫生局,以掌握全市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实际情况。其余村(社区、居委会)的摸底调查和补种(补证)工作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赤壁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赤卫办发[2012]8号)文件要求开展。 (八)本次接种率调查车辆由被调查单位负责安排。 七、质量控制 (一)市疾控中心负责培训所有调查员,每个乡镇参与的市疾控中心人员不得少于2人。 (二)接种调查表上报前均应经过2人以上市级免疫规划管理工作人员审核。 (三)市疾控中心将派专业人员参与督导和复核,每个乡镇随机复核10名儿童。如出现有1名被调查儿童与复核儿童姓名或接种情况或卡痕检查不符,判断为调查不合格,应重新调查。 八、资料录入 调查工作结束后,市疾控中心负责数据的分析汇总,完成调查报告,原始材料由市疾控中心存档备查。 附表1:2006-2012年扩大国家免疫村儿童接种情况一览表 附表2:2006-2012年扩大国家免疫(乡镇)儿童预防接种情况汇总表 附表3:接种率调查人员安排一览表 附表4:儿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补证通知单 点击下载附表:附表1-4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