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全会研究党建问题一览
今天闭幕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研究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回望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次中央全会,每届中央委员会都曾召开全会,研究党的建设问题。从中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 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1980年2月23日至29日,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的大部分议程是关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以适应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这部分议程包括:(一)讨论和通过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二)增选中央政治局常委;讨论和通过关于成立中央书记处的决议;(三)讨论和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四)讨论《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草案)。 全会讨论和一致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准则》共12条。全会认为,这十二条准则总结了我们党几十年来处理党内关系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十年间同林彪、“四人帮 ”斗争的经验教训,是对党章的必不可少的具体补充,它对发扬党内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 1983年10月11日至12日,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在北京举行。 会议经过认真热烈的讨论,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这个决定,体现了党的十二大的精神,明确规定了这次整党的基本方针、基本任务、基本政策和基本方法。全会认为,这个决定的贯彻执行,必将保证整党工作正确地顺利地进行。 为了保证整党工作的日常领导,这次全会经过充分酝酿,选举产生了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全会号召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积极参加整党。全会相信,经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胜利地完成这次整党的伟大任务,一定能够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一定能够把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推向前进。(小标题)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 1990年3月9日至12日,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 全会认为,在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所确定的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各项事业正在健康发展的时候,向全党郑重提出密切党同群众联系的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决定,不仅对于实现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对于实现党在新时期的总目标、总任务,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全会提出,鉴于历史和现实的经验,今后必须从以下七个方面坚持不懈地努力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一)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建立健全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和决策执行程序,保证决策和决策的执行符合人民的利益。(二)坚持各级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制度,扎扎实实做好工作,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三)坚持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积极疏通和拓宽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四)继续坚定不移地加强廉政建设和党风建设,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克服党内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五)建立和完善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六)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宣传和组织群众,带领群众一道前进。(七)在党内普遍深入地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教育,增强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 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 1994年9月25日至28日,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在北京举行。 全会集中讨论了党的建设问题,并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分四个部分:一、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二、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三、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四、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全会认为,《决定》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对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全会指出,要按照已有部署,继续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推动全党同志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要继续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把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当前,特别要把组织建设作为突出环节,抓紧抓好。要在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健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完善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准则。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各级党委都要建立健全抓好基层组织建设的责任制。必须全面提高现有领导干部的素质,高度重视人才的发现和使用,加快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制度的改革。(小标题)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 2001年9月24日至26日,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在北京举行。 全会全面分析了进入新世纪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为这次会议着重研究党的作风建设是适时和必要的。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 全会指出,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现在,党的作风总的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全党要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的同时,把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全会强调,在新的发展阶段,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核心,以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目标,发扬优良传统,加强思想教育,推进制度建设,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把党的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全会强调,党的作风建设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必须把总体要求同阶段性目标结合起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抓住重点,集中解决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主要任务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一重大课题的不断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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