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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西坚持推进艾滋病防控

发布时间:2012-04-12 09:02     发布人:    阅读次数:

 
广东艾滋病防控20年减少12万人感染 
    截至201110月底,广东全省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32195例。据估计,广东通过20多年来的积极防控,减少了12万人感染艾滋病病毒。  

一是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基本建立。省领导多次参加“世界艾滋病日”活动,看望艾滋病患者、慰问医护人员。在疫情严重的地区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各有关部门按照防治艾滋病工作职责,通力合作,形成合力。

二是艾滋病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加大。成立省级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对全省干部进行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举办广东省大学生防艾宣传志愿者演讲比赛,开展“全国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程”,公安、司法、工商、铁路等部门结合各自的特点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全省综合示范区一般人群对艾滋病的知晓率从2005年的63.3%提高到80%  

三是疫情监测网络不断完善、检测工作不断深入。形成覆盖全省的HIV监测、检测网络,HIV抗体检测量逐年增加,积极贯彻国家要求扩大艾滋病检测的防治策略。  

四是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关怀救治。制定了《广东省艾滋病诊疗管理工作指引(2011版)》,取消以前仅对户籍居民提供艾滋病免费治疗的限制,对居住地在省内的全部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免费提供抗病毒药物和CD4细胞检测和病毒载量检测。  

五是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基本覆盖重点地区。全省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基本覆盖艾滋病疫情较为严重和吸毒人群较为集中的地区,有效遏制艾滋病病毒在吸毒人群中的快速传播。六是切实加强示范区建设,探索综合防治艾滋病的途径。示范区的建立扩大了艾防工作的覆盖面,有助于为艾滋病防治提供更广泛、更多样的模式和经验。(广东省卫生厅)   

   

广西稳步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我国艾滋病流行严重地区,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2010年起动员全区力量,打一场为期五年的防治艾滋病攻坚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出台系列政策。自治区成立了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领导小组,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分别与下一级党委、政府签订工作责任状,把防艾工作纳入各市主要领导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将防艾工作列入深化医改中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任务。  

二是充实机构队伍,加大经费投入。自治区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增加行政编制158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增加1680名事业编制。自治区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从每年1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各市和各县(市、区)也分别按每人1元以上的标准,积极落实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  

三是理清职责分工,改善医疗卫生服务。自治区医疗卫生系统转变思路,改变以往疾控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积极动员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展工作,目前已建立区、市、县、乡、村五级防控网络。  

四是推进综合干预,扩大措施覆盖面。包括扩大监测检测覆盖面、形成覆盖全区的以14个市为中心的艾滋病监测和检测实验室网络;扩大抗病毒治疗覆盖面,不断提高抗病毒治疗质量;在治病人病死率处于全国较低水平;扩大预防母婴传播干预覆盖面,为全区所有孕产妇和婚检人员提供艾滋病筛查;扩大高危人群干预覆盖面,美沙酮维持治疗、针具交换工作覆盖全广西14个市级和部分重点县。  

五是积极开展试点,把工作沉到基层。201010月以来,在河池市都安、巴马等县探索艾滋病防治“村(居)民自治”试点工作,在农村筑牢艾滋病防线,遏制艾滋病疫情进一步蔓延。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建立防艾村民(居民)自治小组,组织村民开展结对子互助活动,建立“县防艾办—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村卫生室—村(居)民自治小组—中心户”艾滋病防治工作网络。(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