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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未冷藏疫苗”事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03-22 10:10     发布人:    阅读次数:

近日,山东省公布了2015年查获的一起“未冷藏疫苗”流入24个省份的案件,湖北省也属涉事省份之一,引起群众广泛关注,疫苗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即突出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更引起了广大家长的疑惑和误解。事件发生后,赤壁市疾控中心迅速组织开展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赤壁市疾控中心未与山东省问题疫苗经营企业有任何业务往来;  

二、赤壁市疾控中心使用的所有疫苗均由湖北省疾控中心计划下拨和推荐品规;  

三、赤壁市疾控中心使用的所有疫苗均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冷链运转和保存,有完整的《生物制品批签发》、《进口药品通关单》和温度冷链监测记录,全程实施监控。  

据此,我中心使用的所有疫苗不存在质量问题,请广大市民放心接种。我们郑重承诺,为了广大儿童身体健康,我中心将一如继往提供安全、有效疫苗。

   

   

   

                          赤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一六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