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工作方案(试行)》解读
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中国居民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对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国民健康与营养状况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与经济发展、卫生保健水平和人口素质的重要指标。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先后开展过4次国家营养状况调查,并于2010-2012年开展了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为不同历史时期的营养改善政策提供重要依据。针对慢性病,还先后于2004、2007、2010和2013年开展了4次全国成人慢性病及行为危险因素监测,基本掌握了我国居民慢性病患病、死亡等情况。
然而,随着这些监测工作范围不断扩大,指标不断扩展,实施单位也在增加,逐渐出现了不同机构对相同的指标进行监测,由于监测方法不统一等原因,造成监测结果的不一致,给行政部门决策带来了困难,重复采样和数据收集等也给基层实施单位造成了很大的工作负担。为整合多方资源和力量,形成统一、规范的监测信息工作机制,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自2003年9月起,国家卫生计生委专门成立工作组,先后赴10余个省份开展调研,了解基层需求和工作状况,召开国家层面专家研讨会和论证会20余次,经过与相关机构反复协商,在监测目标、范围、周期、内容与方法、抽样代表性等关键问题上逐步达成共识,最终形成《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将为完善我国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体系,建立慢性病与营养相关数据共享平台与机制,实现数据深入分析与综合利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为政府制订和调整慢性病防控、营养改善及相关政策,评价防控工作效果提供科学依据。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全文共七部分,包括目标、监测范围及频率、抽样方法、监测内容与方法、职责与分工、数据管理、和监督与质量控制。现对《工作方案》中的重点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一)监测范围与频率的确定。
中国居民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以具有国家和省级代表性、覆盖605个县(区)的国家死因监测点为基础,综合考虑《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的目标要求、主要监测指标的数据更新频率要求、监测结果对政策制订与调整的指导作用、基层工作负荷等各种因素,确定以3年为一个监测周期,分年度开展成人慢性病与营养、儿童与乳母营养与健康状况、慢性阻塞性肺病监测和心脑血管事件报告以及食物成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工作。
(二)抽样方法与监测点的确定。
为了使中国居民慢性病与营养监测结果能够反映不同人口特征、社会经济、地理分布等特点状况,本次监测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方法,抽取302 个点开展中国成人慢性病与营养监测,抽取150个点开展中国儿童与乳母营养健康监测,分别抽取125个和100个点开展中国居民慢性阻塞性肺病监测和心脑血管事件报告试点工作。所有监测结果均具有国家代表性。其中,中国成人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具有省级代表性。此外,还在全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抽取50个点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依托我国20个省(市)级实验室开展中国食物成分监测。
(三)监测内容和指标的确定。
根据《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和《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要求,结合世界卫生组织《全球非传染疾病预防和控制综合监测框架》中25项指标要求,考虑相关监测指标的历史可比性,对国家重点防控工作效果评价等因素,确定监测的内容、指标和方法。监测结果将反映:我国不同地区、不同年龄及不同性别居民主要食物和营养素摄入量、膳食结构现况及变化趋势;居民身高、体重、血压、血糖、血脂等生长发育及健康指标现况和变化趋势;居民烟草使用、饮酒、身体活动不足等慢性病行为危险因素流行现况和变化趋势;居民营养不良、营养素缺乏、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和急性心梗等慢性病的患病或发病状况;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治疗率、控制率及变化趋势等内容。
(四)数据管理要求。
为充分利用监测结果,发挥监测数据对确定防控重点、评估防控效果、调整和改进防控政策的指导作用,《工作方案》主要从数据收集与录入、数据安全管理、数据共享与发布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逐步建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信息管理制度。《中国居民慢性病与营养监测数据管理办法(试行)》将另行下发。
相关链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居民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