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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印发《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

发布时间:2006-07-13 12:14     发布人:    阅读次数:

为推进我国麻风病防治进程,有效控制麻风病的流行,早日实现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卫生部近日印发《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

《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提出,最大限度地发现新、复发病人,规划期内新发现病人总数不少于8000名;全国所有县(市)的患病率均控制在1/万以下(指县、市人口在3万以上者);患病率大于1/10万的县(市)总数量控制在170个(约占全国6%)以内:2008年,安徽、青海省实现以县(市)为单位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2010年,重庆、广东、陕西3省份实现以县(市)为单位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2010年,云南、贵州、四川和西藏4省份应在省级水平上将患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2010年,以县(市)为单位未实现基本消灭麻风病目标的县(市)数量,湖北省控制在全省县(市)数的4%以内(不超过4个),福建省控制在6%以内(不超过5个),江西省控制在6%以内(不超过6个),西藏自治区控制在11%以内(不超过8个),广西壮族自治区控制在12%以内(不超过13个),湖南省控制在12%以内(不超过15个),海南省控制在20%以内(不超过4个),四川省控制在20%以内(不超过36个),贵州省控制在34%以内(不超过30个),云南省控制在38%以内(不超过49个)。规划工作指标包括麻风病联合化疗的覆盖率达到100%;麻风病联合化疗的规则率达到95%以上;麻风病联合化疗治愈率达到95%以上;新发现麻风病人中Ⅱ级畸残率控制在20%以内;现症病人完成治疗时新发生的畸残率控制在10%以内;完成治疗的现症病人每年随访监测率达到95%以上;现症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每年检查率达到90%以上;皮肤科医生接受麻风病诊疗培训率达到90%以上;乡村医生麻风病防治培训率达到80%以上;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完成麻风院(村)的改造建设任务,并投入正常运转。

我国现已共计免费查治麻风病人约50万例,全国绝大多数县(市)已达到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但近年来,在全国整体疫情保持平稳的同时,部分地区疫情仍无明显改善,甚至呈上升趋势,与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存在一定差距,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截至2005年底,全国有27个省份在省级水平,89.6%的县(市)以县(市)为单位,达到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4个省份在省级水平,298个县(市)以县(市)为单位,尚未达到基本消灭麻风病的目标,其中43个县(市)(约占全国1.5%)的患病率仍大于1/万。目前,全国尚有现症病人6300余例,其中需要治疗的3100余例。年新发现麻风病人1600余例,年复发病人约160例。新发现病人中,儿童约占2.1%,Ⅱ级畸残者约占21%,病人发现平均延迟在3年左右。在疫情分布上,全国现症病人的62%、新发现病人的61%,尚未达标县(市)的69%及患病率大于1/万的43个县(市),位于云南、贵州、四川、湖南和西藏5个省份;海南、广西、江西、福建、湖北等省份基本消灭麻风病的达标工作进展缓慢,防治任务仍很艰巨。我国现有麻风病治愈存活者约21万名,其中约10万名存在不同类型的可见畸残;约2万名治愈残老者滞留在麻风院(村)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