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层干部选拨任用制度
(一)按照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择优任用的原则,选拔任用中心中层干部,为建设“强而优”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任职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进取意识强; 2、专业技术素质高,领导能力、执行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强; 3、坚持民主集中制,模范执行中心党总支、行政各项决议和规章制度; 4、坚持原则,勇担责任,善于总结经验,纠正错误,提高工作水平; 5、密切联系群众,凡事以群众利益、集体利益为重,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6、能够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团结同志,艰苦奋斗;勤政廉政,敬业奉献; 7、本中心工作三年以上,对将要管理的工作非常熟悉且对工作发展方向有一定战略思维和把控能力。如有基层医疗单位对应专业管理经历,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8、年龄要求:原则上中层干部男性55周岁以上、女性52周岁以上,中心将不再续聘。因专业工作需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龄。解聘后不再享受职务津贴,不再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兑现。 (三)任用程序 1、民主推荐 以科室为单位进行民主推荐。由分管领导向党总支会议和中心班子会议提出推荐意见。 2、主任提名 中心主任根据拟任职位要求对拟任人的综合素质、执行能力、大局意识、群众观念、勤政廉政、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考量后向党总支会议和中心班子会议提出拟任职位草案。 3、领导评议 中心召开党总支会议和中心班子会议对提出的拟任职位草案进行评议和表决。 4、任命 中心党总支于年初发文聘任中心中层干部,任期一年。